民政部 《网络祭祀要求》(MZ/T 173-2025) 概览
来源:殡葬资讯 /
时间: 2025-07-18
《网络祭祀要求》(MZ/T 173-2025)
我将从基本信息、范围与适用对象、核心术语定义等方面,对《网络祭祀要求》(MZ/T 173-2025)进行全面总结,以清晰呈现该标准的关键内容。
范围与适用对象
- 规定了网络祭祀的祭祀原则、服务组织、服务人员、服务平台、服务运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 适用于网络祭祀服务平台的设立、运营和管理。
核心术语定义
- 祭祀:通过焚香、摆放供品等向祖先、逝者行礼,表示崇敬、思念并求保佑的礼仪。
- 网络祭祀:通过互联网平台创建虚拟纪念馆,进行祭奠、缅怀活动的行为,主要包括虚拟祭祀空间和网络实景祭祀。
- 虚拟祭祀空间:进行网络祭祀活动的线上场所。
- 网络实景祭祀:运用数字技术将纪念祖先、逝者的实景活动过程,以图像、音视频形式通过网络祭祀平台传送给访问者的祭祀行为,实景场所如纪念碑、纪念馆等。
- 纪念馆:在祭祀平台内为特定逝者设立的,包含其基本信息、生平介绍、纪念空间等内容的数字化载体。
- 创建人:在祭祀平台发起并创建纪念馆的用户,通常为逝者的近亲属或受委托人,对纪念馆拥有主要管理权限。
- 祭祀者:访问纪念馆并进行献花、点烛、留言等祭祀行为的用户。
祭祀原则
- 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 文明健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倡导文明节俭、绿色环保的祭祀新风尚,抵制封建迷信、低俗庸俗、炫富攀比。
- 尊重逝者:尊重逝者名誉和隐私。
- 诚实守信:在保护隐私前提下,平台及用户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服务透明、收费合理。
- 安全可控:保障平台系统安全、数据安全、内容安全,用户对纪念馆及个人信息应有必要的控制权。
服务组织要求
- 应建立服务流程,对服务流程、服务内容、服务投诉、评价与改进等环节进行管理。
- 应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服务和技术人员。
- 应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机制,重要数据的处理应有严格的审批流程,并留存记录,确保服务过程中用户权益不受损害。
服务人员要求
- 应配备信息审核员、客服专员、技术人员等岗位,具备心理学 / 社会工作相关背景,定期参加行业和服务组织举办的技术及业务培训,并达到培训合格要求。
- 应符合 GB/T 24441 有关要求,具备一定的殡葬文化、政策和礼俗知识,熟练操作计算机及服务平台的各项技能,并能理解和审核相关文件内容。
- 应遵守殡葬服务的职业道德,尊重用户和逝者,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个人信息、隐私和秘密严格保密,不应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服务平台要求
平台设立
- 平台运营主体应是合法注册的企业或组织,具备相应的互联网信息服务(ICP)备案许可。
- 平台应按照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登记备案,并接受监管。
- 平台应制定清晰、完整、易懂的平台规则和用户服务协议,明确平台和用户双方权利义务,重点是纪念馆创建、内容管理、数据权属、费用标准等内容,在用户注册或使用核心功能前提示告知。
- 平台应建立便捷、有效的用户投诉渠道,及时响应并处理涉及侵权、违规内容、消费纠纷等投诉,明确处理流程和时限。
服务功能
- 应显示的祭祀资料包括照片、视频、音频、文字等。
- 应提供鲜花、歌曲、音乐等虚拟祭祀物品,不应提供宣扬封建迷信的虚拟祭祀物品。
- 应根据不同的主题和用户需求,设计多种虚拟祭祀空间模板供用户在首页选择;若用户有个性化要求,应提供单独设计和制作服务的功能。
- 网络祭祀平台可以保存用户在虚拟祭祀空间和网络实景祭祀的视频图片资料,方便用户进行回看和查阅。
- 应针对老年人、视力残障、听力残障等人员能够提供无障碍服务,无障碍设计应符合 GB/T 32632.2 和 GB/T 37668 的要求。
- 不应设置过于娱乐化或商业化的功能,例如游戏、购物等。
- 应具备平台用户和被祭祀人实名身份认证及审核管理功能,对账号注册及设立虚拟祭祀空间等操作建立规范有效的认证审核管理流程。
- 应具备管理权限分层功能,设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等角色的使用权限。
- 应具备服务价格管理功能,为祭祀用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设定提供审核和监管查询接口。
- 应具备投诉和举报入口功能,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响应机制。
- 应具备操作日志数据保存和查询功能,日志留存时间不少于 180 个自然日。
内容发布
- 用户(包括创建人与祭祀者)在平台发布的文字、图片、音视频、虚拟物品等均需遵守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
- 发布内容应展现庄严肃穆、文明健康的信息,不应利用网络祭祀进行恶搞、抹黑或攻击他人,不应传播歪曲历史、诋毁英烈等不良信息,不应进行恶意营销等低俗行为,不应虚假宣传或夸大其词。
保障要求
- 应提供 7×24h 的平台运行服务、内容巡查和审核制度,对违规内容及时屏蔽、删除,并对违规用户采取警告、限制功能、封禁账号等措施。
- 应有独立的域名、网站、客服电话、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和 APP 等。
- 应具备与其数据体量匹配的硬件设施,并且能够根据用户的使用频率动态调整平台带宽流量;应建立自检自审自查系统,将违禁词和违规事项等纳入该系统,并按月、季、年等时间线更新,用户在从事违禁违法活动或者输入相关违禁违规信息时,能够及时阻止与屏蔽。
- 不应因用户不同意处理其个人信息而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除非处理个人信息是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必需的。
- 应对网络祭祀服务平台的内容进行监测,具体监测内容可包括:文字、链接和图片、视频等。
- 应依据用户投诉处理规章制度,处理用户投诉并进行记录。
服务运营安全要求
服务用户权限
- 用户应具备独立的操作管理权限,网络祭祀内容符合要求时,可对祭祀资料进行上传、导出、修改等操作。
- 用户可浏览虚拟祭祀空间的基本概况,了解其使用情况,如馆号、馆名、网址、服务期限等。
- 用户可设置或更换馆名、虚拟祭祀空间模板、虚拟祭祀空间首页照片等。
- 用户可填写逝者信息,如姓氏、名字、别名、籍贯等。
- 用户可选择不同的音乐作为虚拟祭祀空间首页的背景音乐,也可自行上传音乐、歌曲作为备选。
- 用户可设置访问权限,控制访问、祭祀服务功能,进行隐私管理。
- 设立 “烈士墓”“功臣墓” 等网络祭祀纪念馆,应提供相关证明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备。
- 未经授权不应使用历史伟人的形象和姓名设立相关网络祭祀空间等。
信息安全
- 应建立可追溯工作机制对服务过程进行完整记录。
- 提供服务前,应核实服务对象真实身份信息。
- 应建立健全账号管理制度规范、个人祭祀守则等。
- 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的信息安全保障人员,建立常态化沟通与协作机制,确保安全保密工作到位。
- 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遵循正当、必要的原则,公示收集、使用规则,明示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应按照相关要求和与用户的约定处理其保存的个人信息;不应违反规定和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不应收集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
- 应对用户的个人信息和祭祀数据进行加密处理,防止信息被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保护用户隐私;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 不应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应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 对发生的可能损害用户合法权益的数据安全事件,应及时告知用户,并提供减轻危害措施。
- 应建立数据安全审查制度,对可能影响祭祀服务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进行审查。
- 应建立重点人员名讳和关键字比对库,对于墓碑人员名称与重点人员名讳或关键字高度吻合的情况,应进行重点核查,该数据库应定期更新。
- 建立信息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有关信息安全的投诉和举报。
服务系统及运维
- 应制定网络祭祀服务系统安全工作方案,明确平台安全工作的原则、目标、范围、措施和要求等;服务系统应符合二级等保要求,并做好相关备案和测评工作。
- 平台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为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执行的日常运维行为建立操作规程。
- 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系统管理员、审核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等。
- 应定期进行系统常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系统日常运行、系统漏洞和数据备份等情况;发现或者获知其网络、信息系统及其设备存在安全漏洞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对安全漏洞进行验证并完成修补。
规范性引用文件
包括 GB/T 23287、GB/T 24441、GB/T 32632.2 等多项文件,以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多项法规。
通过规范文件的发布,给陵园机构,家属和属地民政机关确定了方向,对促进行业发展带来新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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